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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因素安全控制措施检查表

详细内容

有害因素安全控制措施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及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整改建议

备注

1

防急性中毒、窒息措施

专业部门对粉尘、毒物、噪声、高温作业及其他有害因素,按规定定期监测,有监测记录;有反馈信息单,并进行公示

查有关防护措施、管理制度、监测记录、台帐、记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352号)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2801-91)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87-85)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200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

2

防止粉尘危害措施

专业部门对粉尘、毒物、噪声、高温作业及其他有害因素,按规定定期监测,有监测记录;有反馈信息单,并进行公示

3

高、低温作业防护措施

专业部门对粉尘、毒物、噪声、高温作业及其他有害因素,按规定定期监测,有监测记录;有反馈信息单,并进行公示

4

噪声控制措施

专业部门对粉尘、毒物、噪声、高温作业及其他有害因素,按规定定期监测,有监测记录;有反馈信息单,并进行公示

表 有害因素检查表(续1)

序号

检查项目及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整改建议

备注

5

员工在岗前、岗中、离岗后体检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查有关防护措施、管理制度、监测记录、台帐、记录

6

职工劳保用品发放符合有关标准,职工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领用手续符合要求。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劳字第247号)

《石油化工企业工业卫生管理工作标准》(中石化1995安技字10号)

《气体防护急救管理规定》(中石化1995安字237号)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国家经贸委2001.12.24)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5号)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5号)

7

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

8

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应警示明显,现场有毒物危害,有毒物泄漏、中毒的应急处理设施。

9

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设立自动报警装置。

10

有害作业岗位按规定设监测点,建立监测点标志牌和有毒作业警示牌。

11

生产现场有防护器材、急救药品并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12

操作室内放置生产中涉及的毒物周知卡。

13

职业危害监测数据与企业情况相符,数据齐全,无超标现象,如有超标,须有预防超标的措施,及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