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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马田镇曾庆建煤矿“6•5”瓦斯爆炸重大事故(一)

详细内容

 2006年6月5日9时,郴州市永兴县马田镇明星村曾庆建煤矿在沿煤上山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爆炸重大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4.2万元。

  事故发生后,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谢光祥受省委、省政府的委托亲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工作。郴州市市长戴道晋等领导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也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工作。6月7日至12日,受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委派,省职业安全与健康协会组织专家组对事故进行了技术鉴定。6月12日至6月15日,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郴州监察分局牵头,成立了事故联合调查组,组织了郴州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及永兴县政府对事故进行了认真调查。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分析认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述

  1、事故单位:永兴县马田镇明星村曾庆建煤矿。

  2、事故发生时间:2006年6月5日9时

  3、事故地点:沿煤上山掘进工作面。

  4、事故类别:瓦斯爆炸。

  5、事故伤亡人数:死亡6 人。

  6、直接经济损失:104.2万元。

  二、事故单位概况

  1、事故矿井概况

  马田镇明星村曾庆建煤矿位于永兴县马田镇明星村境内,与耒阳市公平镇鲁碑村交界,距马田车站6公里,距耒宜高速公路1公里,交通较为便利。

  马田镇明星村曾庆建煤矿为一非法煤矿,煤矿由13.5股组成,每股2万元,总投资27万元。矿井共有股东14人:曾庆建3股,王美喜1.5股,王崇喜、王国佳、池诗喜、池乐飞、王勇、池友平各占1股,王军明0.75股,王美德0.5股、刘辉0.5股、刘仁仕和王军怡2人共1股,王运友0.25股。矿井管理情况:参与管理的股东有5人,矿长曾庆建、副矿长池诗喜、会计王勇、出纳王美喜、刘仁仕提供技术服务。

  该矿曾为一个废弃的老窑,2005年底非法启封进行生产后,2006年多次被取缔关闭,但又多次反弹恢复。事故发生前于2006年5月30日恢复,6月2日正式开始生产。

  矿井开采的自然条件:矿井位于马田矿区高仓井田范围内,井田处于高仓向斜的转折端,地层走向由NE转变为NW,倾向由SE转为SW,平均倾角400。矿井开采二迭系龙潭组煤层,含煤10~11层,主采Ⅴ煤层,平均厚约1.5m,煤层倾角平均400左右;局部可采Ⅳ煤层,其它煤层不可采。矿井为高瓦斯矿井,原高仓矿井(已关闭)开采期间相对瓦斯涌出量为44.56m3/t;煤层无自燃发火危险,煤尘有爆炸危险。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矿井各生产环节情况:矿井系一个独眼井开采,采用斜井—暗斜井开拓,因无矿图,井口具体坐标不详,主斜井坡度400,斜长115m;暗斜井坡度300,斜长45m。主斜井与暗斜井用条木铺在底板上做为导轨,用绞车牵引铁拖箕进行提升运输。暗斜井见Ⅴ煤后,做了2米平巷,然后沿煤掘了23m上山,坡度400。矿井只有一个井筒,无风井,未构成负压通风系统,采用一台5.5kw局部通风机直接从地面送风。主提升绞车为JD11.4kw型,暗斜井采用JK1.5卷扬机提升,用铁拖箕运输,提升信号开关为普通非防爆开关(绞车房内和暗斜井起平处各一个)。矿井排水采用潜水泵排水。

  矿井供电是矿主私自搭接耒阳市公平变电所供给公平镇鲁碑村的电。

  矿井作业形式:分三班作业,早班:0:00~8:00,中班:8:00~16:00,晚班:16:00~24:00。

  2、事故工作面情况

  该矿只有一个煤上山工作面,坡度400。在6月2日恢复生产以前,该工作面已沿煤掘进了17m左右,巷道沿顶板施工,跟顶不见底,巷高2.0m,煤层厚度大于2.0m。至事故发生前,工作面约掘进了23米左右。工作面采用电煤钻打眼,爆破落煤,木棚支护,人力装煤。暗斜井采用卷扬机提升,绞车房及井底用非煤矿许用的电铃信号联系。工作面由地面5.5kw局部通风机直接供风,风筒为直径250MM的非阻燃化纤彩条布风筒,风筒出口风量小于40立方米/分。据作业人员反映,该矿只有一台光学瓦斯检查仪,且只有矿长兼工程师曾庆建会使用,平常工作面的瓦斯浓度都在1.5%以上。6月5日早班的作业人员发现暗斜井起平处的电铃按钮已经开裂,按钮失爆。早班人员是7:30左右升井的,升井后在地面放了出班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