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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帮找工作索要好处费 大学生诈骗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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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帮人办理工作,以需要好处费和手续费为由诈骗8万余元。日前,河西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小赵今年28岁,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正式工作。无所事事的小赵偶然听人说起帮人办工作可以得好处费。2010年6月,张铭经人介绍认识了小赵。小赵向张铭介绍自己的时候说自己是天津某银行行政管理人员,可以帮忙办理去银行工作。急于找工作的张铭信以为真,便请小张帮自己办理工作。此后的半年期间,小赵多次以办工作需要好处费和手续费为由,先后从张铭手中拿走8万余元,但工作的事仍然没有眉目,张铭觉得自己被骗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迅速将小赵抓获归案,经审讯小赵交待了自己诈骗的犯罪事实,而诈骗来的8万余元已经全部挥霍一空。日前,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将小赵起诉至河西法院。

  庭审中,小赵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且表示认罪。小赵的家人全额退还张铭被骗取的8万余元,并取得张铭的谅解。

  河西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赵目无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人民币共计8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考虑到小赵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缴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情节,河西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