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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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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国反腐之我见》

中国反腐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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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腐之我见

随着时代的发展,腐败现象也就难免越来越猖狂。腐败现象至今泛滥并不是哪个政党、哪个领导管理不力的问题,其实,腐败问题在世界的绝大部分的国家都是一个大问题。因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党风的好坏关系人心向背,而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因素。一个政党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它才能走得更长远、更稳固。

腐败问题是任何一个国家都避免不了的,而且暗藏时间已久。长久以来,腐败像蛀虫一样蚕食着国家根基,已成为社会公害,为国民所深恶痛绝。我党历来就十分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就推出一系列反腐败措施。近年来,中央对反腐败尤为重视,不断加强反腐败力度,出台各项反腐治本措施,促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监督不够到位、管理不够完善、惩治不够严厉等诸多因素,腐败行为至今仍屡禁不止、反复发作。

十八大“新政”明确地把“三公经费”列为开局的首要抓手和突破口,特别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整风肃纪成效显著,各地腐败官员纷纷“落马”,多名厅级以上干部受到严惩,地方官与国企高层涉贪被处分,反腐力度打破常规实属罕见,充分表明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让全国人民倍感欣慰,看到了新的希望,时下反腐已成为了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话题。

众所周知,反腐倡廉既要标本兼治,又要惩防并举,方能长治久安。习书记就多次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等重要观点,从中央到地方呈现出严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狠抓顶风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高压态势,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收到的实效。

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性任务。只有上行下效,发挥榜样力量,才能切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开展。从前年开始,中央已在各级党政机关认真推广了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在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全面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并积极探索“阳光农廉网”等新政,用实际行动拉开了新一轮反腐倡廉高潮,受到了举国上下的热捧,人民群众津津乐道。

个人以为,要彻底反腐,首先要强化制约,加大督查和惩办力度,从严治贪,形成反腐威慑力,防止“政令不出中南海”现象,确保“良政善治”落到实处。其次要强化监督,大力发动和依靠群众,在各级各部门设立相应的举报平台,进一步加强网络监督,发起全民反腐运动,让贪官污吏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

想要真正反腐反贪,必须从根源入手,用制度做保障,然后加强监督管理。只有把不受监督的权利关进法制的牢笼里才能让反贪贪腐走上空前的高度。这也就需要我们从如下几方面来努力:第一、进一步健全防腐反腐体制,完善党员干部任职及问责和定期审查、定期述职等制度,各级组织建立首席领导防腐反腐责任制,以加大监督、督导、检查所在单位的防腐反腐力度,使防腐反腐常态化、岗位化、制度化。

第二、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党性与法制教育,自上而下地建立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拒腐承诺”确认制度,健全和完善“拒腐承诺”确认档案管理与审查复核手续,让“拒腐承诺”贯穿每个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日常行

为之中,让反腐倡廉的口号时时刻刻发挥警示作用。

第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反腐宣传要做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有专版或专栏,及时报道反腐动态、案件查处、反腐通报、各地反腐、反腐一线、反腐倡廉等,以案说法加强反腐教育的威慑力,开辟反腐论坛,反映民声民意推动反腐宣传,各级媒体要持续开展主题鲜明的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宣传活动。

第四、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建立严格的反腐(检举)信息搜集、分类、管理和回复与公告制度,不错过、不放过每一条反腐信息,对每一条信息进行彻查,信息属实的予以具体措施和手段,信息不实的应对被检举人说明情况并对其予以警示。

第五、加大反腐败的惩罚力度。对公权人物职务腐败、职务犯罪必须施以重罚。从法律层面给公权人物职务腐败、职务犯罪以威慑和打击!因此,我国的法律建设必须围绕反腐败与国家安危这个课题研必须施以重罚。从法律层面给公权人物职务腐败、职务犯罪以威慑和打击!因此,我国的法律建设必须围绕反腐败与国家安危这个课题研究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从严从重”惩处腐败的法律制度。

第六、要坚持求真务实,加强教育和监督,促进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是求真务实的内在要求,是依法治国的有效措施,也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制度建立了,没有相关的部门去监管,制度也就是成了一纸空文,因此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去保证,需要相关的部门去执行,二者结合才能使反腐倡廉工作顺利的开展,才能保证国家繁荣富强的发展。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要理性的看待反腐倡廉这项工作,不能有所偏激,反腐倡廉的建设是任重而道远的,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仍然需要我们尽力去解决,但只有充分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我们的反腐倡廉建设才能更好地进行。

反腐败涉及到国家安危,而将反腐败上升到铲出腐败,这不仅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我们重视和深化反腐败中的“问题研究”及反腐败的制度创新,要倾听各种各样的意见,包括一些“不同说法”。只有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建成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让权利赶进制度的牢笼里,才能有效的应对反腐形势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清正廉洁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期盼。我相信在党的十八大指引下,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参与监督下,只要上下齐心、共同努力,不久的将来,中国一定会早日走上良性反腐的发展轨道,开创我党反腐工作的新篇章,真正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风气,浩然正气必然长存,国家必然越来越繁荣富强,我们的明天也会更好!

篇二:《反贪反腐之我见》

姓名:飘零

题目:反腐反贪之我见

反腐反贪之我见

自建国以来,我们国家的国力日益昌盛,但不可否认的是积弊也越来越深。腐败就是其中的一个“不朽”问题。近二十余年来,两会中的反腐议题从未停歇。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同样时值新旧交替,我们是否也能像西汉立国六十年之际因汉武帝的锐意改革和除故鼎新,而为华夏民族锻造了一个伟大的时代呢?

时值今日,我国对于反腐前后历经三个阶段:一是前30年的“运动反腐”。但运动反腐却无法持久,甚至滥伤无辜,表面轰烈,实则斐然;二是改革初期的“权力反腐”,这种反腐形态也能上打老虎、下打苍蝇,但“隔墙扔砖”式的选择性反腐使得腐败就如“割韭菜”一样,旧的刚去,新的又来;三就是现阶段的“制度反腐”。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多次表明反腐立场,内地也掀起反腐倡廉之风,多名贪官相继落马,尤其最近多名“房叔”、“房姐”被拉下,让民众从新班子的雷厉风行中,看到惩治贪腐官员的希望。而新领导班子“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能否起到真正的反腐效果呢?纵观国外,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国家通过制度来反腐败。

新加坡新加坡对腐败的定义非常宽泛,几乎囊括了所有的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包括“性贿赂”。所有的贪污都是犯罪,没有不正之风、违法、犯罪之分,或是罪与非罪界限之说。同时,实行“有罪推定”,一旦受贿事实成立,即构成犯罪,司法机关无须查证受贿人是否向行贿人提供了服务和方便。

美国不申报财产就别想任要职。公开财产申报针对的是美国政府“政治任命”的官员,相当于我国担任厅、局级职务以上官员。民众可在网上看到政府高级官员的财产申报内容。不提交财产申报,就不能担任政府重要公职。而一年一度的廉政测试,则由编制不足75名的美国政府道德办公室来完成。他们对官员的权力就是:通过,留任。通不过,走人。

德国“政治洁癖”、道德审查让贪污受贿无处可藏。从根源上来说,德国人的“政治洁癖”涉及个人品性和诚信问题。对政治家而言,德国人认为讲诚信、不撒谎是个“硬杠杠”。就算不贪污受贿,政客们一旦被抓住“撒谎”这个小辫子,下台走人是不二选择。“政治洁癖”与德国整体社会风气有关。德国社会以讲诚信为荣、视贪腐为耻,而以严谨著称的德国人对政治人物的道德审查更是严上加严。

借鉴国外,我们不难知道,唯有把不受监督的权利赶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使之不滋生腐败。历史经验也反复证明,反腐败别无他法,就在“制度反腐”一途。目前影响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双重因素一是公众的信心减弱,二是腐败问题。当习近平总书记从胡锦涛手中接过党权、军权之后,反腐、强军,左右开弓,展示硬朗作风。肃贪疾风所到之处,贪官乌纱纷纷落地,旬日之间,全国十几名厅局级官员和一名副省级高官相继落马,级别最高的当数晋身中央候补委员才两周的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使海内外耳目一新。故反腐必须法制化,如无后续制度支持,习近平的反腐声势,难免“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难免流于虎头蛇尾。

当然,目前我国的反腐在制度上仍存在不足。如惩处较轻,《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但法外有人,现在对腐败官员的缓刑过多过滥,对物质剥夺的心慈手软,甚至对处理官员的慷慨放行复出,都使得大大小小的蠹虫们有恃无恐。

其次,我国的监督体制常常在日常工作中起不到有效的作用。因为目前对官员的腐败行为监督主要依靠上级领导和专门部门。由于“任人唯亲”使得上下级之间是利益共享而非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专门部门的监督防范更是因为与有关部门或单位缺乏直接联系而形同虚设,对案件的查处往往是群众举报或是其他偶然因素引起,并且只是事后处理,而非事前防范。中国的反腐机构可谓多如牛毛,但内部监督难避亲、外部监督流于形式,很难真正起到有效监督的作用。再者,从根源谈起,腐败起于恶劣的官场文化,浑浊的社会空气。不管承认与否,唯上不唯下、官官相护等中国官场文化,都使得腐败特色十分明显。中国腐败愈演愈烈的态势,以致于让清廉者已没有生存的空间。很多腐败官员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的,而是“屁股指挥脑袋”,到了一个腐败的环境,就不得不腐败。在全面腐败的环境里,“清廉”就成为一个人的巨大负资产。此外,沾上了权力边缘就沾沾自喜、沾不上就自怨自艾的“全民腐败”社会风气,也助长了官员贪腐的气焰。更不用说道德素质的滑坡了。

所以,想要真正反腐反贪,必须从根源入手,用制度做保障。只{反腐之我见}.

有把不受监督的权利关进法制的牢笼里才能让反贪贪腐走上空前的高度。这也就需要我们从如下几方面来努力:

第一、进一步健全防腐反腐体制,完善党员干部任职及问责和定期审查、定期述职等制度,各级组织建立首席领导防腐反腐责任制,以加大监督、督导、检查所在单位的防腐反腐力度,使防腐反腐常态化、岗位化、制度化。

第二、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党性与法制教育,自上而下地建立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拒腐承诺”确认制度,健全和完善“拒腐承诺”确认档案管理与审查复核手续,让“拒腐承诺”贯穿每个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日常行为之中,让“拒腐承诺”时时刻刻发挥警示作用。{反腐之我见}.

第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反腐宣传要做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有专版或专栏,及时报道反腐动态、案件查处、反腐通报、各地反腐、反腐一线、反腐倡廉等,以案说法加强反腐教育的威慑力,开辟反腐论坛,反映民声民意推动反腐宣传,各级媒体要持续开展主题鲜明的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反腐之我见}.

第四、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建立严格的反腐(检举)信息搜集、分类、管理和回复与公告制度,不错过、不放过每一条反腐信息,对每一条信息进行彻查,信息属实的予以具体措施和手段,信息不实的应对被检举人说明情况并对其予以警示。

第六、加大反腐败的惩罚力度。对公权人物职务腐败、职务犯罪

篇三:《反腐之我见》

反腐之我见{反腐之我见}.

―――读解放战争有感

纵观历史,每一个朝代都是“自廉兴,至贪亡”。1945年7月4日下午黄炎培曾对中国共产党的领袖提出朝代兴衰周期率一说,主席说“我们已经找到了办法,那就是民主。”整整65年过去了,新中国经过几代人的奋斗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文化、军事等等,在物质领域,我们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让我们不愿看到的是,虽然党和人民坚决的打击和惩治腐败,但它却似乎有一种向全民漫延的趋势。腐败是民主社会的毒瘤,想要根除必须进行长期的斗争,就要对腐败从表现形式、危害、得失、现状、治理难点等方面进行认真地分析了解。

首先,从腐败的表现形式来看,它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进行归纳总结后我们可以看到其根本问题在于两方面,一是应该做的不做,即不作为;二是不该做的做了,即乱作为。

其次,从腐败的危害来看,该做的事不做,等着当事人来行贿,损害的是当事人的利益;不该做的事做了,损害的是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其结果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丧失了发展机遇。经过不断地恶性循环越演越烈,以至最终难以收场。

第三,从腐败的得失来看,清廉和腐败的得失成本有巨大的差别,这是腐败泛滥的根源。清廉的人,凡事遵守原则,积极进取,受益是国家、集体的,而自己享受自己应该得的那一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胸怀坦荡、宠辱不惊;然而自己的亲属、朋友无人能够享受权力带来的副产品,在自己现有的岗位上,有可能由于危及其它腐败人员{反腐之我见}.

的利益而受到打击迫害,在机遇来临之时也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而错过。腐败的人,享受着自己不该拿的那一份,吃喝玩乐、花天酒地,却有可能身败名裂,惨淡收场;然而在事发这前,他却可以用手中的权力来为自己、亲戚、朋友等等换取种种好处,合法的、非法的利益,只要最终不被查获就能归于己有。由此可见,清廉与腐败各有得失,其中的关键就在于比例。

第四,从腐败的现状来看,大多数的党员干部是好的,能够牢记宗旨,为人民服务,但也能现阶段的宣传教育出现了问题,舆论大环境出现了偏差,使得我们自己,还有周围的人都以为绝大多数领导都是腐败堕落的代表,以至于遇事不请客不送礼就以为办不成,有权不吃喝不收受就感觉吃亏,有关系不用就怕人说自己太傻,做事不为己就让人不好理解。日复一日,社会风气渐渐少了清新,而迷漫出腐败的味道。

第五,从腐败的治理难点看,并不在于缺乏法律,因为腐败的本质就是违法乱纪,也不在于缺少监督,因为腐败的特点就是同流合污。腐败难以治理的根本原因在于,一、宣传教育的缺位,致使权本位意识左右了人们的思想,有权的用权谋利,无权的找权谋利,每个人、每个阶层都认为自己的利益是正当的,却不去考虑全社会的共同利益是否受到损害。二、考核标准出现偏差,对工作业绩的考核以“三个代表”为根本制定具体考核标准无疑是正确的,但如果目光仅仅盯着僵化的标准,最终会产生片面结果,甚至于“失之毫厘,谬之千里”,也由此为腐败提供了存在的时间和空间;因此必须制定科学全面的考

核标准。三、监督体系的错位,最有效的监督来源于上级,其次是同级,强调百姓监督看似重视,实际是推卸。一个朝代的衰亡离不开“弄虚作假、官官相为”八个字。一些事情原来并不复杂,处理起来也不困难,却似乎根本无力解决一样。象广平的拆迁,从中就足以看出百姓监督的无奈。而省、市各级领导的职责却也让人奇怪,似乎他们管不了一个县政府。本以为这个问题市政府这一级稍微负点责任就可以解决,最终却需要中央来下命令,真让人感到痛心。四、处理过程中应从上层到下层逐级开展,稳扎稳打,力求实效,避免全面铺开,难抓重点。

第六,从腐败的惩处来看,有时存在宽、晚、片面、概率、模糊等问题。宽,表现在对腐败的处理,不够犯罪的似乎总能找到不被处理的机会,有时明明已经出现了严重问题,只要不被查出犯罪事实似乎就能逢凶化吉。晚,一是表现在一些分子权倾一时,大行腐败之时没有被查处,岗位更换后才被发现,迟到的正义并不是真正的正义;二是表现在法律总是在一些新的腐败形式出现才去亡羊补牢,难道现有的法律就不能给其以惩罚吗?片面,表现在对腐败的打击总是以认定贪污受贿的多少来定罪,而不是以造成的危害来处罚,不足以体现法律的真谛。概率,表现在查处的腐败分子与百姓所想有一定偏差,因而总令人怀疑腐败事多,受罚时少。模糊,表现在法律对腐败分子的认定与百姓的评价在某些时刻出现背离。

近来,看了王树增写的《解放战争》,似乎从中看出一点腐败的影子。战争之初,共产党处于绝对的劣势,但共产党的先驱依靠信仰

凝聚了忠诚,以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为重,从而得到了人民的真诚拥护,为了前线的需要,百姓不惜奉献自己的一切。而军队为了保卫胜利果实,严格执行上级决议,誓死完成任务,虽战至一兵一卒也决不放弃。在战争中,蒋介石也有判断正确的时候,但却不能得以执行,有时即使将帅用命,到基层却难以贯彻,最终坐失良机。其实,在我想来,治理腐败就象打仗一样,要求的是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纪律,积极主动工作,每一级领导都认真约束自己的下属使其不违背原则,严格监督下属在其出现问题时及早发现并得以处理。事事出以公心,把国家集体的利益放在心上,下属出现问题时不推卸自己的责任,勇于承担、勇于改正,那么一切都变得容易。如果失去了共同的理想,大家都在处心积虚地琢磨如何不犯罪而不是如何为人民服务,那么即使有更完善的法律也难以治理好国家;反之,何愁不能长治久安?

“党的政治路线决定后,干部是决定性因素。”再好的政策也需要由人来执行,反腐也当如此。

2010-6-20

1、腐败的成本,廉洁的代价

2、坦荡做人

3、认真做事

4、道天地将法

5、处理问题抓住根本

6、反腐败要从源头抓起,分阶段进行

篇四:《中国反腐之我见》

中国反腐之我见

随着时代的发展,腐败现象也就难免越来越猖狂。记得在第二次的形势与政策课上,老师讲的是有关反腐倡廉的专题。课上,同学们慷慨激昂的列举了许多中国当代社会自前至后的贪污腐败的例子,讨论结果着实让我震惊,心中不由感慨万千,身为一名高校大学生,我时时刻刻的在思索着:怎样才能让这些腐败分子落网,怎样才能有效防止腐败的发生。记得有句古语说得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此刻我想说的是:反腐倡廉,人人有责。

首先,对于贪污腐败现象,我们必须承认这些确实存在,还比较严重,这是事实。腐败问题是任何一个国家都避免不了的,而且暗藏时间已久。长久以来,腐败像蛀虫一样蚕食着国家根基,已成为社会公害,为国民所深恶痛绝。我党历来就十分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就推出一系列反腐败措施。近年来,中央对反腐败尤为重视,不断加强反腐败力度,出台各项反腐治本措施,促使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监督不够到位、管理不够完善、惩治不够严厉等诸多因素,腐败行为至今仍屡禁不止、反复发作。

那么为何会有这么多贪污腐败现象呢?总的来说,我认为主要有2方面的因素。一是政府方面政策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国的体制还存在很多问题,使得很多官员失去监督,而权利一旦失去监督就必然走向腐败。但党中央一直在努力完善我国的体制,而且,如果想仅凭政府的力量来根治贪污腐败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因此根治贪污腐败归根结底还得靠广大的老百姓。

这也就是第二方面,老百姓的问题了。为什么说贪污腐败老百姓要承担很大的责任呢?试想一下,如果你知道某个官员有贪污受贿情节或作风不正,你会去揭发举报吗?我想多半不会。为什么呢?这可能也算是中华民族的劣根性的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