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全>马克思主义>试析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对马克思伦理思想的研究(一)

试析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对马克思伦理思想的研究(一)

详细内容

[论文摘要]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性质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直接关系到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性质的理解,也直接关系到对马克思主义的评定。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深化和丰富了我们对马克思道德悖论的认识,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为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提供了重要线索:只有从研究马克思哲学的历史观乃至马克思哲学自身的性质出发,才能确定马克思哲学为何种人道主义;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和判断始终与对马克思伦理思想的解释纠缠在一起,而历史唯物主义是理解马克思伦理思想、解决马克思道德悖论的关键。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一、理论背景
  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是一个长期存在争论的话题。一直以来国内外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始终没有停止过对“具有鲜明的科学性的马克思主义是否有伦理学,以及如果有,是什么样的伦理学”的争论。尽管随着西方马克思主义运动的日益衰落,对这个问题的争论不再占据主流地位,但作为一个尚需澄清的问题,对马克思道德理论的研究仍然需要当代学者不懈的努力。近些年来,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学派日益强大,他们引发了又一轮的马克思研究热潮,而对马克思道德理论的研究自然也引起了他们极大的兴趣,正如英国学者肖恩塞耶斯(SeanSayers)所说的,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观“已经成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们的一个主要讨论话题。”应该说,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大部分学者已经完全摆脱了传统教科书思维模式的影响;也掌握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脉络和发展状况;最主要的是,中国学者开始了具有自身鲜明特色的独立思考,在马克思主义研究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在这样的新形势下,考察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研究的现状,对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研究作为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主要表现在如何理解马克思哲学与人道主义的关系问题上。20世纪60年代以前,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对于马克思哲学与人道主义的关系有两种基本的理解:以弗洛姆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者”(MarxistHumanists)看重马克思早期的人道主义思想,并认为他后期著作中的科学思想是退步和非人道主义的:以阿尔都塞为代表的“科学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ScientificMarxists)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代表马克思独特思想境界的科学,并由此判断他早期的人道主义思想是反科学和不成熟的。60年代兴盛的南斯拉夫实践派试图对上述两种极端看法做出融合。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人道主义,一种哲学,是以实践的观点为哲学基础的。这是一种在强调马克思的早期思想以及早期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基础上统一人道主义与唯物主义的尝试。这种人道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勾连因为对“消极的必然性”的推崇而在实际上取消了社会历史的客观决定性,从而消解了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因此,我们仍然可以把“南斯拉夫实践派”算作是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者。但上述研究为我们彰显了马克思伦理思想中存在的一个悖论:马克思早期以人道主义立场批判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不道德性与后期著作中表达的弃绝道德、并把道德贬斥为意识形态之间存在着鲜明的对立。这种道德悖论具体包括三种形式:以人的类本质为基础的人道主义与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对立;对资本主义的谴责与道德被判定为意识形态之间的对立以及作为意识形态的道德与共产主义道德之间的对立。任何想要试图解决马克思道德悖论的人都需要找到一个中介以化解上述三种对立。
  二、分析的马克思主义
  自20世纪70年代之后,众多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对马克思主义的道德悖论进行论证,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是其中的主力军。他们用分析的方法进行马克思主义研究,重点关注如何从实际问题(比如制度、阶级关系、剥削以及经济危机等)来分析和澄清马克思的思想,挖掘马克思思想的源头,并规范马克思的理论。对理论内容和现实生活的关注使社会、历史、伦理等问题进入分析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学术视野,他们讨论的主题大多围绕这些问题展开,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史蒂文・卢克斯(StevenLukes)、理查德・米勒(RichardMiller)、G.A.科亨(G.A.Cohen)、乔治・布伦克特(GeeBrenkert)和菲力浦・凯因(PhilipKain)。

  卢克斯和米勒试图对马克思的道德悖论提出自己的解决方式。卢克斯的方法是区分“法权(Recht)的道德”和“解放的道德”:法权的道德在马克思看来是一种意识形态,是应该被抛弃的过时的东西,而解放的道德才是真正的应该被提倡的道德观点。具体地说,卢克斯认为,法权作为一个英文中不存在的术语,主要和道德领域中的正义、权利、公平和义务相关。它在本质上是属于意识形态的,因为法权的原则来源于人们之间的物质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对抗,也就是说,产生法权的条件是“历史地决定了的。这种情况在阶级社会中尤为明显,亟待改变。”卢克斯相信,人类解放对马克思来说就是一种摆脱之前人类受奴役、受剥削的历史,达到一种社会空前团结、个体自由完满实现的理想,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的区别,政治的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的私人领域的区别,作为社会的人和作为个体的人的区别统统消失了。”“卢克斯把马克思的道德哲学同资产阶级的法权道德区别开来的想法是好的,但他对解放的道德的解释同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者类似,他强调马克思有着丰富的自由思想和引人注目的人类解放的远见,但认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方法并不能为公正、权利和“手段一目的”等问题提供一个充分的解释。更重要的是,卢克斯认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中所包含的结果主义引发了社会主义实践中不公正、强权和暴力,从而最终导致解放道德的虚幻。
  米勒用另一种方式描述马克思思想中的悖论:在宽泛的意义上,马克思是一个道德学家,有时甚至是一个态度坚决的道德学家;但马克思又经常公开地抨击道德和基本的道德概念。米勒认为传统哲学在论及道德的时候主要涉及平等、一般规范和普适性,从这个标准来看,马克思的哲学与道德无关。但米勒相信马克思的道德哲学是“正派的”(Decent),因为马克思成功地把握住了“狭隘的自我利益与本然的道德之间一直被忽略的广大区域。”“那么所谓“正派”的道德哲学与传统道德观点有什么区别呢?米勒从三个方面加以论述:其一,马克思不是为所有人而是为人们中的大多数,即工人阶级指出一种在进行社会和政治选择时可以作为指导原则的政治道德;其二,马克思对特定的社会安排的论证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各种各样的善的基础上,比如自由、自我表达、互惠、避苦等等”;其三,马克思为我们提供的办法是取消道德,代之以一种由特定经验和交往产生的品质典范,比如爱、愿意为素不相识的人做出牺牲等。
  在分析马克思主义那里,我们还发现另外一些更重要的解决马克思道德悖论的尝试。一些学者意识到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去寻找其道德哲学根源的可行性和重要性,比如对历史唯物主义做出功能性解释的科亨。他认为马克思的理论中有两个主题:一是生产力选择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与该种生产关系推动生产能力发展的程度相关;二是生产力总是在不断发展。”许多学者对马克思强调“生产力的首要性”持反对意见,因为他们认为这意味着生产力作为某种非人的东西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从而控制着人本身,贬低了人性。科亨却提出相反的观点,他认为无论在实践中还是马克思的理论中,生产力的发展始终与人自身能力的发展保持一致:生产力的提高实际上就是人的劳动能力的提高。有了这样的认识,人们就会理解,马克思所强调的技术发展(也就是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并非贬抑人性,而是凸显人自身的进步。科亨还特别指出,随着共产主义社会中生产力的全面发展,人类个体的自由活动将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科亨的功能性解释为我们理解历史唯物主义开创了一条全新的道路:在其中,生产力不再是一种人之外的某种单独的力量,它的发展与作为理性存在的人的活动息息相关,并且在不断改变着人类的生存状况,满足着人们的各种需要。科亨的观点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视角,他提醒我们把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与对人的理解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