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协商民主探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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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现代民主中的协商政治理论与实践是一个值得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认真研 究和探讨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协商民主政治作为民主政治的一种具体形式在中国的现实 可行性,探究了中国协商民主政治的基本内涵和本质特征。并从丰富和改善我国民主政 治实践的视角,提出了在现实政治生活中推进协商民主发展的对策。
【关 键 词】协商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民主形态/政治文明建设
一、现代民主发展中的协商政治
协商是指不同的行为主体为协调相互间的关系,共同商量以达成协议,也是政治主体( 个人或社会集团)之间寻求共识、协调行为的重要途径。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协商存 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也存在于社会政治生活特别是民主政治之中。早在原始社会 ,协商作为原始民主的基本形式,是处理公共事务的重要途径。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 协商也一直存在于各种政治活动中,如古希腊城邦民主中的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 古罗马贵族共和制中的元老院、人民大会,中世纪欧洲的等级会议等。协商是随着政治 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的。
在现代民主中,协商是极其广泛的,从一定意义上说现代民主政治就是协商的政治。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论述了公民之间的协商对政治社会的意义,他把社会全体成员的经常 意志称为公共意志即公意,认为“唯有公意才能按照国家创制的目的即公共幸福,来指 导国家的各种力量。”(注:卢梭:《社会契约论》,第35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在民主政体的政治过程中,协商是政治决策的基础性环节,协商的结果是代议机关 进行决策的基本依据。在现代民主中,政治权力系统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也需要协商,通 常体现在立法与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同部门之间、执政党内部及政党之间、中央政府 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之间、政府与利益集团之间。在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治理中,协 商过程对于公共决策制定、权力与利益分配都是必要性的。协商政治无论是作为基本政 治运作过程,还是一种基本政治制度安排,都广泛地存在于现代民主政治之中。在法国 、德国、意大利等实行多党制的国家通常以执政联盟的形式,通过政党之间的协商进行 政治利益协调与政府职位的分配。在议会中通过谈判、辩论、协商、表决等形式进行政 策和法律的制定。在总统制国家,总统所在的政党如在议会中不占多数席位,总统决策时往往需要同议会中的多数党进行协商。在半总统制,如果总统与总理分属不同的政 党,他们之间需要更频繁的协商。在日本自民党内部不同派系之间的协商对日本政治过 程有重大影响。以利益集团之间的协商作为公共决策依据的组合主义制度,在西方国家 也是比较常见的。当代西方国家在强调政党竞争的同时,更加关注政党在政策协调过程 中各种相互冲突的利益,努力限制过度的政党竞争。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往往同社会利 益集团进行协商,尤其是奥地利、瑞典等一些欧洲国家十分强调政府同社会利益集团如 工会、雇主协会等非政府组织进行协商,以此作为决策的依据。法国社会党认为,每一 项重大的社会改革都应通过事先与议会和工会等社会伙伴进行协商。随着西方国家改革 运动的广泛兴起,各种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发展迅猛,它们以各种方式与政府有关部门 机构进行协商、对话与合作,形成政府与社会合作互动的局面。英国工党在决策体制改 革中,弱化了中间级别领导的作用,使广大党员和党外人士可以通过“全国政策论坛” 直接与党的中央政策机构沟通,并能得到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回执,从而形成一种互动式 的对话。德国社民党通过因特网与党员和党外人士进行对话。现代政治系统的运行存在 着广泛的政治协商。用协商来解决人类政治问题和政治冲突、协调政治行为已成为当代 民主社会的共识。
协商政治是在吸收各种民主理论共同价值和合理成分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型民主形 态。当代有很多学者都对商议性政治提出了设想,同时也形成了一系列的理论。其中, 尤以哈贝马斯的商谈理论最为著名。哈贝马斯从交往行动理论出发来探讨协商问题,他 批判传统西方民主制度中的“自由主义”模式和“共和主义”模式,分析了商议性民主 的特点,并提出了实现商议性民主的条件。他用“协商政治”表达既不同于共和派、也 不同于自由派的第三种民主模式,与传统的西方民主制度相比,商议性政治赋予民主过 程以规范性涵义,它把政治性意见形成和意志形成的过程置于核心地位,同时依法治国 的原则被理解成为“民主的意见形成和意志形成过程的高要求交往形式这样才能加以建 制化”(注:[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 》,第371页,三联书店,2003年版。)它的关键在于:民主程序通过运用各种交往形式 而在商谈和谈判过程中被建制化,而这些交往形式则使所有按照该程序得到的结果都是 合理的。更符合人性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在哈贝马斯看来,商议性政治不仅仅是在理 论的问题上,更是在实际问题上,参与者通过互相产生矛盾和相互商谈的辩论过程在原 则允许的条件下最终形成一致的意见。因此,要在有争议的政治、法律和道德等的问题 上,必须由参加者自身通过各方面的论证,即用商谈争论的方法来达成统一,而这种商 谈争论的过程是在参与者意识到所达成的结论具有暂时性和可改性的情况下进行的。这 一商谈理论认为“法制国家制度,尤其是富有生命力的公众社会是重要的,因为国家的 制度化了的协商能够从公众社会中汲取自身的动力。”(注:《现实与对话伦理学》, 《哲学译丛》,第35页,1994年2期。)
“协商政治”把公民公共意志的协商放在首位,同时也重视政治精英的利益协调,是 公民协商与政治组织相结合的新的民主模式,这种民主模式期待达成共识的过程,“一 方面是在议会党团的制度化的协商(Beraturlg)形式中实现的,另一方面又是在社会公 众及民间团体的政治上的语言交往网络中实现的。……所有涉及到全社会的重大问题, 以及需要进行规范的事务都可以受到检讨,形成意见和意志。非正式的意见的形成慢慢 地融入到制度化的投票决定中和立法的表决中,它们便在语言交往中产生的权力转变为 行政管理的权力”。(注:[德]哈贝马斯:《民主的三种规范模式:关于协商政治的概 念》,靳希平译,引自中国学术城网。)哈贝马斯认为,人们通过对话调节冲突和取得 共识,并对政治过程形成约束。“它们具有一种集团政治的性质,这就是说,它们在政 治决策之外进行。它们间接地影响政治系统,因为它们改变着政治决断的规范框架”。 (注:[德]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第113―114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 000年版。)以政党或利益集团之间的协商一致作为政治决策的基础,在现代民主政治中 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分析起来现代民主中的协商政治呈现如下基本特征与趋势:
第一,协商政治的程序是现代民主规范内容的核心部分。从民主政治的程序设计出发 ,在公共利益的框架下,通过有效的协调体制与协商过程,达成利益表达、利益协调与 利益实现,在大多数民主国家,任何重大政策付诸表决之前,需要进行一连串的沟通、 磋商和协调。
第二,审议性民主是对政策问题的公共商议。认为审议性民主的基本含义是对政策问 题的公共商议,公开讨论过程可以是结果合法化的方式,而不是作为寻找正确答案的发 现过程。
第三,协商政治的基本主体是政党或政府、利益集团。政党或利益集团在政府决策中 的协商,已经成为一种政治制度或惯例。西方共识民主理论和组合主义理论着重分析和 研究各种政治组织特别是政党之间和利益集团之间的协商。研究不同政党或利益集团在 政府决策过程中的协商,研究制度化的协商。公民则通过参加政党和社会团体,以团体 的形式参与对公共事务的讨论与协商,还可以通过协商,形成社会舆论,对政治过程产 生一定影响。
第四,协商政治以多方协商作为决策的基本形式。政治协商中各政治组织的协商权利 ,一般由法律或政治惯例所保障,协商的过程是互相提供信息,交流意见,形成共识的 过程。通过制度化协商所取得的一致意见作为政治决策的基础,通常不是一次性的协商 ,而是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进行的协商。
第五,协商政治的基本原则是协商一致。通过商讨和吸纳不同意见或相互之间的妥协 来达到意见的一致。在意见分歧的情况下,以商讨等方式来取得全体一致,使少数人的 意见也得到了尊重。
第六,在协商政治的过程中,政治组织的活动由其代表或政治精英来完成。政党、政 府、利益集团都是复合型政治主体,是由若干人与一定的机构组成的政治组织,协商政 治是各政治组织之间的互动过程,也是政治组织与政治精英之间的互动过程。
第七,协商政治作为民主政治的运作,其领域包括政治、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协商。2 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在政府和非政府部门间建立一种合作对话机制,各种非营利组 织发展迅猛,它们以各种方式同公共管理机构进行协商、对话与合作,推动了公共管理 模式适应经济全球化、市场化的变迁和发展。政府在制定有关政策如社会经济政策时, 与社团如工会、雇主协会等进行协商,并以协商结果作为公共政策的依据。
第八,协商从主权国家扩展到国际社会,形成了对话民主。协商政治呈现出把公众的 协商从主权国家扩展到全球范围趋向,认为对话民主提供了与他人在一种彼此宽容的关 系中相处的手段。协商而不是主要依赖和使用暴力,已成为解决国内利益矛盾、民族冲 突、地区纷争和国际争端的重要手段之一。
现代民主中的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展示了当代社会政治领域的新动向、新信息,为 我们研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新形式与新趋势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对于建设中国特 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借鉴和参考价值,理性地参与政治生活是人类政治文明进程 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方面协商政治是一种值得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认真研 究和探讨的民主形式之一。
二、协商民主在中国的现实可行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已显现出协商民主的某些特征和趋势。在我 国社会主义的条件下,协商民主有没有现实的可行性?是否可以成为民主政治建设的基 本选择?这都需要我们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与创新的视角,对协商民主在中国存在 和发展所基于的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的现实基础及其对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进行分 析。
第一,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协商民主发展奠定了经 济基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新的利益阶 层、组织群体不断涌现,呈现出经济结构多元化的环境。恩格斯认为,经济事实至少在 现代世界中是一个决定性的历史力量。民主政治形态的发展及其创新必然是与一定的社 会经济制度相适应。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结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为民主政治的发 展创造了相应的物质条件,而且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发展。各种经济实体有 平等的权利和机会表达自身利益要求,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参与政治。从而提供制度化的 协商的各种利益表达途径。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而民主政治与法治是不可分离 的。协商政治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政治生活形态的 核心内容,是新世纪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协商民主的发 展是与当代中国的经济基础、现行经济的制度适应的,同时又能够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 的发展。
第二,现代社会结构的多元利益分化,使协商民主发展的社会基础不断扩大。协商民 主与我国的社会结构状况相适应,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我国改革开放的日益 深入,经济成份、经济利益、公有制实现形式、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和价值观 念的多样化进一步发展,为公民追求和增进合理合法的利益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 。社会主义民主要求实现人民群众对国家事务的广泛参与,与此相适应,要求政治体系 本身要有足够的容纳能力,协商民主政治的确立与发展正是适应这种新的形势和客观要 求。它有利于畅通民众政治参与的渠道,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形成利益的协调与整合 机制,缓冲不同利益群体要求,以达成一致和协调。
第三,公民和社会拥有广泛社会资源,促使协商民主发展的体制资源日益增长。随着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组织包括民间组织数量不断增加,民间组织根植于社会,其 最大特点是智力密集、人才密集、信息灵通、运作灵活,其作为国家与社会沟通的渠道 的作用日益明显。协商政治的发展意味着当代公民民主参与政治的形式日渐多样化,公 民可以选择参与的方式,或通过信访形式直接参与政策过程,或通过人大、政协等制度 性机构的代表、委员等来间接参与政策过程。也可通过加入社会组织的方式来参与政策 过程。公民可以根据自己利益的领域、性质和程度来选择不同的渠道、采取不同的手段 来实现利益表达。协商政治是利益表达的适宜形式。
第四,协商民主是适应中国文化的民主形态。文化理念的不同,孕育了不同的民主模 式。协商民主的确立和发展与中国政治文化密切相关。中国哲学奉行“和”、“中”的 思维,体现在政治价值观念上是重谐和,贵合一,和为贵。孔子的仁政,意味着统治者 与民众和谐,孔子强调:“礼之用,和为贵。”孟子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 人和。”儒家经典《中庸》指出:“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中国社会“和”是最高准 则,由此形成了中国的和合文化传统。人与人和谐就要对等和平等。孔子在《礼记・礼 运》篇中提出了天下为公的大同政治理念,就是平等和谐的大同社会。康有为着《大同 书》,孙中山提倡“五族共和”。中国的政治,正如严复所言,“贵一道而同风”,梁 漱溟也认为,“中国文化是以意欲自为调和持中,为其根本精神”。中国的政治社会强 调共济、协调、互补,和谐共事,“君子和而不同”的基本精神。“和谐而又不千篇一 律,不同而又不相互冲突。和谐以共生共长,不同以相辅相成。”(注:参见2002年10 月24日江泽民在布什图书馆的讲话。)这种政治文化传统基础为协商民主的发展和确立 提供了良好的文化背景。
第五,科技和信息网络的迅猛发展为协商民主的发展奠定了科学基础,提供了技术支 持。网络的出现及其发展,为政治信息的输入和输出提供了极其宽敞的通渠,为公民政 治和社会事务的参与提供了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现代信息传输网络为公民政治参 与提供了快速便捷的信息通道,便于民众对政府行为的参与和讨论,公民可以迅速了解 国家的政策法规和政治运作程序,可以直接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表达自己的利益 要求,实现从“受众”到“对话”的转变。网络技术改善并扩大了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手 段,公民能通过众多的渠道表达政治意愿,依托高科技的民主表决形式,既维护了公民 的政治权利又加强了国家政策的合法性。信息传递和反馈速度的提高,可使政府决策建 立在可靠的客观基础上,信息系统的建立,使政府越来越多地把决策制定权转移到基层 人员手中,赋予基层和个体更多的民主,使得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民主流程发生 了变化。人们开始尝试一种更广泛、更充分的协商民主。网络为协商民主发展准备了科 学技术条件手段,注入了强劲的活力与动力。
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形式和政治文明建设在当代的重要内容,有着其深 刻的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的历史与现实的深厚基础,有其现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现阶段中国民主形态既扎根于社会主义原则之中,又处于不断的变动、创新和发展之中 。商议民主和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小康政治的合理化社会情境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这种 政治过程“既适合于建制化意见形成和意志形成过程的形式程序所支配的政治,也适合 于非正式地发生于公共领域网络之中的政治”。(注:[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 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第375页,三联书店,2003年版。)是实现 民主制度化、法治化、程序化的必然途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文明美好的政治生活的 新思维、新实践。协商民主可以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路径之一。
三、中国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如何吸取现代民主中的协商民主政治的理念,并根据中国国情加以制度创新?中国协商 民主政治的基本内涵、结构、功能是什么?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协商民主的发展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坚持和完善,是现代民主 形式的一种发展和创新。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的进程中确立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 组织与制度。毛泽东指出:“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共产党应当 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要学会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方法,善于同别人商量 问题。”(注:参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08-810页,第1062页,人民出版社,1 991年版。)周恩来说:“新民主主义议事的特点之一,就是会前经过多方协商和酝酿, 使人家都对要讨论决定的东西事先有个认识和了解,然后再拿到会议上去讨论决定,达 成共同的协议。”“新民主主义的议事精神不在于最后的表决,主要地在于事前的协商 和反复的讨论。”(注:《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第129页,第134页,人民出版社,1 991年版。)邓小平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 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 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7页 ,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马克思主义的民主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为中国协商民主的 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协商民主的发展是我国政治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反映了时代对当 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江泽民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 商制度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基本制度的优越性,把它坚持好 、完善好、落实好”。(注:江泽民:《大力加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为完成新世纪宏伟 任务服务》,《人民日报》,2000年12月5日。)协商民主体现了从政治协商向双向互动 的协商民主的发展,政治协商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之一,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各方 面爱国人士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事务以及群众生活等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协商, 以求取得共识,使各方面利益的不断协调。协商民主实现良性互动,有助“合作”、“ 协商”、“监督”提高到更高的水平,推动我国民主政治不断发展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