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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用信息开放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一个法律经济学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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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个人征信体系的建立,使个人信用信息开放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问题凸显出来。征信体系克服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效率损失,但也对隐私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法律作为一项平衡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制度,在个人征信体系的运行中将起到重要的作用。个人征信体系对个人信用信息提出了既要开放、又要保护的制度需求,一个个人信用信息开放与隐私权保护平衡的法律制度体系亟待建立。

 关键词:征信;个人信用信息;冲突;法律制度 

 现代信用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信息成为极具价值的稀缺资源。作为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处理、流动和利用的系统,征信体系的建立给传统法律制度和法学理论都带来了新的课题。如何在征信体系中建立一个平衡个人信用信息的开放与隐私权保护的新机制,即为征信立法的新问题。

 征信体系中个人信用信息的开放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 (一)信用交易中的信用信息不对称信用是在人们相互之间的经济交易行为中形成的,是在经济交易中个人履行承诺能力的显现和他人对其跨期偿付能力的评价。在信用交易中行为主体获取利益与支付报酬之间存在着时间间隔,所以, 获取足够的信息,对主体进行信用评价以避免交易风险是至关重要的。正如张维迎所说:“无论是基于法律的或基于信誉的信任,都离不开信息,也就是说对于对方的行为特征和行为的信息,这个人过去的表现怎么样,这个人的收入水平如何,还有他的教育水平如何,等等。正是基于这样一些信息,我们才会信任别人,才能接受别人的信用。”“过去的信息包含着未来,是未来行动的一个良好预期。”

 ① 信息经济学的发展,突破了信息是完全和对称的这一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基本假设,指出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在市场经济中是大量存在的,并且会对经济带来极大的影响,于是人们渐渐认识到信息对经济的重要性,使信息经济学得以发展起来。信息经济学理论认为,之所以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性,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私有信息的存在。于是人们在交易中就出现了隐藏信息而导致的“逆向选择”

 ②问题和隐 ·105·藏行为而导致的“道德风险”

 ③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就使拥有较多信息的一方更有可能欺骗对方,所以使机会主义行为

 ④成为可能。在信用市场中同样也存在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逆向选择”问题。在信用市场中,每一个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是不一样的。有的借款人信用状况好,到期偿付借款的可能性大;相反,信用状况不好的借款人到期偿债的可能性小,更容易出现违约的现象。但是,在信息不完全的信用市场中,记录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并不能被贷款机构完全掌握,贷款机构因此不能准确判断每一个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而信用风险高的借款人还有隐匿自己信用信息的动机,于是,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为了降低风险, 就只能根据市场上所有借款人的平均信用风险度来确定贷款的利率。但是,如此制定的利率却将信用风险低的借款人挤出了信用市场,因为他们会觉得这样的利率对他们而言太高了。所以,最后留在信用市场中的就只有信用风险高的借款人了,“逆向选择”问题就出现了。

 ⑤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htz)与经济学家安吉·维斯(AndrewWeiss)在1981年共同撰文指出,

 ⑥银行等贷款机构哪怕可以合法地制定无限高的贷款利率,他们在考虑发放贷款时仍会拒绝一部分借款人的申请,其原因就在于信用市场存在逆向选择的问题,其结果一定是只有信用风险程度极高的借款人才会接受高息贷款,而贷款机构从如此高风险的贷款中获取的收益很难是最佳的。1999年经济学家洛伦斯·奥舒贝尔(LawrenceAusubel)通过对信用卡市场的实证研究,也证实了信用市场上存在逆向选择的现象。

 ⑦同样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在信用市场中,取得授信的借款人知道如果此次借款他没有按期偿还,甚至不还,该信息并不会被其他贷款机构知晓,他同样有机会从其他贷款机构获得授信,于是借款人就会产生违约的动机,道德风险问题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