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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回顾与展望(一)

详细内容

政府采购是一项政治制度,政府采购是一项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是一项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制度,政府采购是一项政府调控经济的制度,政府采购是一项发展前景广阔的制度,政府采购是一项财政改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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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始于1998年。2000年,政府采购机构成立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几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领导重视,注重宣传。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以及各级党委、政府都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省委、省政府于2004年3月召开的全省财政四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更是强力推动了全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
省财政厅党组以及各级财政局,都重视组织、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自2000年以来,每年都召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专门总结、布置工作。2001年3月,全国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在我省召开,更加促进了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
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都十分注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向领导汇报,向社会宣传。2001年8月,全省开展了政府采购宣传月活动,“让不了解的了解,让了解的更了解”。2002年及2003年,利用《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契机,全省大力宣传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
利用政府采购培训形式来宣传政府采购工作,是我省在实践中摸索的有益经验。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都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省财政厅于2000年组织了全省第一期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2001年举办了3期,2002年举办了政府采购高级培训班,2003年开始对部门预算单位进行培训,2004年省级举办了3期由部门预算单位经办人员参加的政府采购实务培训班,2005年举办了省级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等不同政府采购服务对象的实务培训班。通过培训宣传政策,促进工作。
――完善制度,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基础。中央有关决定、文献中有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颁布,行政性规章相继出台。几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都十分注重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工作,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出台文件。在参加《政府采购法》起草、修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起草的同时,省财政厅报请省政府发布了有关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6份文件,省纪委出台了1件规定,省财政厅单独或与有关部门一起,每年都出台有关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程序、办法、规定等方面的文件、范本,5年共出台43份文件。
《政府采购法》和《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全省财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认真做好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准确做好供应商的诚信档案管理工作,妥善处理供应商的投诉,及时办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认真办理政府采购方式、采购非本国货物的审批工作。2003年,全省开展了政府采购行为的检查。截至目前,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人数达到900名。
为认真履行职责,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抓政府采购机构的建设工作。2003年,省政府明确了省政府采购中心的设置;2004年,抓全省政府采购监管与执行机构的分离工作;2005年,抓政府采购监管与执行机构的职责明确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县以上财政部门都成立了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已经完成分离工作。为规范政府采购机构的行为,2005年,省财政厅出台政府采购机构经费管理办法、省政府采购中心业务费管理办法、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办法。这些管理办法,在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
――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在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等方面,我们都十分注重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已经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认真做好,力争做出形象,做出品牌。省级2004年启动工程类、服务类政府采购试点;2005年,省直部门预算单位的车辆保险实行政府采购,车辆维修、加油实行试点。
在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同时,每年都明确重点工作。2000年为制度建设年,2001年为政策宣传年,2002年为整体推进、配套改革年,2003年围绕《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明确为规范、效率年,2004年重点工作为上规模、抓质量、促发展,2005年突出抓政府采购网络建设、机构职责明确、范围拓展等重点工作。
为实现重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动,省财政厅注重对市县工作的指导。2001年起,每年都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调研月活动。2000年开始,在全国率先组织全省政府采购大市场活动。全省一盘棋,打整体战。
――配套改革,扩大规模。紧紧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融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改革当中,整体推进,配套改革。2001年开始,省级开始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002年开始,省级对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办法。同时,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都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办法。2003年开始,纳入财政管理与改革量化考核办法中。
通过配套改革,有力地推动了政府采购范围的拓展,促进了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是政府采购的形象。几年来,全省政府采购规模连续呈快速增长。2000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实现6.1亿元,是前两年总和的1.5倍,2001年在上年基础上翻一番,2002年比上年增长80%,2003年增长60%,2004年又增长50%,2005年有望实现70亿元,是2000年的10倍。省级政府采购规模,2000年只有0.3亿元,到2004年已经实现7.6亿元,2005年有望突破10亿元。
――建设网络,提高效率。2000年,政府采购信息网开通;2001年,率先在全国将政府采购信息网联通到市州;2003年、2005年连续对政府采购信息网进行维护、完善,确保了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
为提高工作效率,2002年开始,省财政厅启动政府采购管理网的开发。2004年下半年试运行,从2005年1月1日起,省直部门预算单位实现了网络办理政府采购事务。2005年8月份开始,政府采购管理网开始联通到市县部门预算单位。
为提高工作效率,全省各级政府采购机构都十分重视内部制度建设,十分重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十分重视人员的学习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十分重视政府采购工作作风的转变,改进服务,简化程序,提高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坚持业务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两手抓”,加强勤政、廉政、优政建设,切实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2005年,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省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和执行机构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政府采购的范围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及与其配套的资金,采购年度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都是政府采购的范围。
――落实政策,拓展职能。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努力拓展政府采购职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2003年,《政府采购法》实施后,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民族地区企业、不发达地区企业的发展;2004年,省财政厅组织了政府采购供需交流会,搭建平台,相互沟通,宣传政策,促进工作,依法支持汽车工业、IT行业、国产软件;2005年,积极落实支持节能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为拓展政府采购职能,指导政府采购制度实践,我省在全国率先进行政府采购理论研究。2001年,面向全国开展政府采购理论研究征文活动,完成了“十五”省社会科学重点课题“新世纪效益财政下的政府采购”研究;2003年,完成了省社会科学课题“政府采购制度的经济社会功能”的研究工作。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还组织了多种形式的政府采购理论研究工作。
    体会
几年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践,使我们充分体会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任重道远。
――政府采购是一项制度。政府采购是一项法律制度。《政府采购法》已经实施,政府采购已经上升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人人都应遵守的一种法律规范。不能简单地将政府采购理解为是财政部门的工作。要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来认识、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是一项政治制度。《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宗旨,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的目的;政府采购制度重在建立相互监督、制约权力、依法行政的一种机制,这都是一种政治性规定;政府采购的行为体现了政府的导向和意志。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是一项经济制度。政府采购是公共部门在市场上的交易行为,政府采购是规定机制与体制、预算编制、程序设定、资金支付、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经济制度的综合体,要全面理解和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能简单地将政府采购制度理解为就是招投标过程。
政府采购是一项财政制度。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是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法》立法宗旨,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政府采购制度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之一,是财政支出改革措施之一。正因为如此,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必须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等财政制度改革配套进行、相互促进,不能单兵突围、孤军作战。